来源:证券-红岸工作室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月15日发布公告称,特定股东舟山瑞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瑞好”)已完成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套现金额约3708.52万元,减持后舟山瑞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告显示,舟山瑞好的减持计划最早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公告编号:2025-039),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即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3.24万股(占总股本1.75%)。
截至本次公告日,舟山瑞好已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完成全部减持。具体来看,其于2025年12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一次性减持233.24万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5.9元/股(单一价格),据此计算,本次减持总金额为3708.516万元,约合3708.52万元。
减持主体及股份来源
据公告,舟山瑞好为公司特定股东,不属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也非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董监高,仅为5%以下股东。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舟山瑞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3.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即IPO前股份,且已处于无限售流通状态。
股东名称 舟山瑞好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332,400股
减持后持股情况及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完成后,舟山瑞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降至0股,持股比例为0%,彻底退出公司股东行列。
公告同时强调,舟山瑞好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或违反减持计划、承诺的情况。
股东名称 舟山瑞好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5 年11 月21 日 减持数量 2,332,400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12 月12 日~2025 年12 月12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2,332,40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15.9~15.9元/股 减持总金额 37,085,160元 减持完成情况 已完成 减持比例 1.75%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75% 当前持股数量 0股 当前持股比例 0%
浙江万丰化工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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