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出《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0号)。
从标题和内容来看,两部门通知再次强调要要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八不准”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这是两部门继2020年7月发布“八不准”后的又一次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出的重要文件。但是,通知也强调要采取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和农村村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通知给农村村民建设带来了4个好消息: 1.保障用地需求。 统筹安排补充耕地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切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按照《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要求,继续单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规划和计划指标,依法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2.建立纠错机制。 2023年12月19日,自然资源部就印发《关于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核实举证,防止层层加码,不能把便于管理置于便利群众之前,更不能让基层群众为技术误差“买单”。
2024年2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利用2024年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行政执法和调查、耕保、规划、用途管制、利用等内部相关业务管理机构,建立容错纠错反馈机制。对于执法工作过程中发现与《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土地卫片执法地类套合统计规则的通知》等规定不符,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实际不符、用地手续备案信息有误等问题,具体承担执法工作的机构应及时向相关业务机构书面反馈情况,由相关业务机构组织核实认定,对确属需要调整相关管理属性的,相关业务机构确认调整后书面反馈执法工作机构,再按照新的管理属性,依法依规履行处置程序。坚决反对不顾实际情况,只依据管理数据进行合法性判定的“唯技术论”工作方式。
两部门下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坚决反对不顾实际情况,只依据管理数据进行合法性判定的“唯技术论”工作方式。对原为建设用地误划为耕地的,经举证核实已办理用地手续的,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认定为违法占地,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 3.不得突破法律政策底线。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住有所居和严格保障耕地,农村住宅实行一户一宅和本村村民申请等原则。两部门此次通知再次强调,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 4.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强调三个不得”: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